郑口中学高一学生在校内跳楼致残谁之过
来源:中国网络新闻报 作者:陈冰 日期:2013/6/28 15:33:23 阅读:
近年来,高中生、大学生跳楼事件高频发生,其危害和后果极为严重,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究其原因,错综复杂。作为学校负有不可推辞的责任,应认真探讨学生的心理素质,以提高社会对学生的心理关注,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避免恶性事件发生。请看最近河北省故城县郑口中学发生的学生跳楼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
6月17日中午12点多钟,在河北省故城县郑口中学校园内,一名男生从4楼坠下,当场摔断了腿,个别地方粉碎性骨折,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目前,该学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据知情者透露,跳楼的学生叫张金帅,是高一17班的学生。那天中午全班同学都在考试,在考试过程中,班主任张作光说他考试作弊,就收了他的手机,并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立即回家反省,这名学生因害怕回家后被父母打骂,心理无法接受,就直奔4楼,纵身跳下。
另据知情者透露,郑口中学在管理上存在很大弊端,在校学生只要违犯了学校纪律,不管是玩手机的,还是看闲书的,统统赶回家进行反省,这是明显的推辞责任。我们想一想,作为学校本应以教育为主,对学生所犯错误应该认真剖析,对症下药,直到痛改前非,这才是教育学生的最好方法。如果校方一味采取威胁的手段让学生回家反省,以此造成学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许多学生不敢回家,于是采取了过激行为,酿成悲局,遗憾终生。学校这种以推辞责任的办法教育学生,那么国家建设这么多学校还有什么用?在学校身为教师,身为班主任,是最神圣的职业,不应该考虑怎么管理好学生吗?
6月21日,记者咨询了有关部门,得到答复是:学生在学校里跳楼,学校就有管理责任和教育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能够及时地管理好学生,故应负管理责任。如果学校没能及时的做好心里教育,发现心理问题,故负有教育责任。我们带着这个问题来到郑口中学,可是学校门卫说: “学校正在中考,校长忙得很,没有时间接待你们。” 告别郑口中学,我们来到了故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教育局门岗,当我们说明来意后,一名年轻的小伙子说:“我就是办公室的人员,现在整个教育局楼上没有人上班,都在中考考场上,这件事过两天再说吧!”
中国网络新闻报采编员 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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