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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
来源:中国网络新闻报   作者:编辑部   日期:2014/3/29 21:54:15   阅读:
持人 颜江瑛: 各位来宾,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下午是公安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的主题是向社会各界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打假的一些典型案例。去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在打击生产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行动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攻坚克难,勇于战斗,全年共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名。此次新闻发布会将2013年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旨在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今天,我们请来了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同志,我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下面,由华敬锋和毛振宾同志进行 “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华敬锋: 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根据我们发言人颜江瑛同志的介绍,我先给大家发布前5个案例。

    河南民权“5.24”特大病死肉案。2013年9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河南、云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生产、销售病死肉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查扣病死牛马肉80余吨,摧毁一跨7省区犯罪网络,查明2008年以来云南昭通、曲靖等地犯罪嫌疑人从当地农户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牛、马、驴,屠宰加工、贩运到省内外农贸市场、熟食摊点等,案值9000余万元。

    湖北武汉闵某某等生猪非法注射沙丁胺醇案。2013年6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案,一举打掉以闵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端掉6个“黑窝点”,查获有毒有害生猪525头及注射器、沙丁胺醇药水等作案工具,抓获涉案人员38人。经查,2012年下半年以来,闵某某犯罪团伙在武汉城乡结合部控制6个屠宰点屠宰生猪,并向生猪注射沙丁胺醇。该犯罪团伙直接经营其中一个窝点,并负责向另外5个无证屠宰点供应生猪,销售“沙丁胺醇”注射剂,按每头猪40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案值3000余万元。

    陕西西安李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牛肉案。 2013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食药监部门配合下,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牛肉案,抓获嫌疑人45名,捣毁“黑窝点”6个,当场收缴成品、半成品假牛肉17.5吨,案值6000余万元。

    山东枣庄盖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13年6月,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移送线索,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现场查获未经检疫牛肉制品54吨,查明盖某等人通过非法渠道经由香港购入未经检疫的巴西牛肉制品,再通过物流公司运输至山东等多地,案值1400余万元。

    广西柳州“5.17”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5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和食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生产、销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捣毁生产、销售假药黑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案值2000余万元。

    毛振宾: 浙江丽水周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劣创可贴案。2013年2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机关会同食药监部门成功侦破周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劣创可贴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生产、销售假劣创可贴的“黑窝点”2个,查明销售假劣云南白药牌、邦迪牌、恒健牌创可贴7700余万片,案值1600余万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 毛振宾: 江苏沛县蒋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2013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江苏沛县公安机关联合食药监部门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深海鱼油案,打掉 “黑工厂”6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假劣鱼油胶囊180万粒,查明犯罪嫌疑人蒋某从山东、江苏多家公司利用废弃深海鱼油下脚料生产伪劣鱼油250余吨,案值近1亿元。

    湖南隆回孙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5月,根据食药监部门移送案件,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成功破获孙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查缴假药生产线2条、制假设备6台,缴获假药6000余瓶及各类假药商标、包装盒2.8万余套,查明该团伙2007年以来生产加工“骨刺风湿宁胶囊”等假药销售至湖南、湖北、广东等16个省市区,案值1000余万元。

    广东深圳“7.29”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2013年7月29日,根据前期主动梳理排查的线索,广东深圳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联合行动,捣毁销售假药窝点8个,破获案件6起,刑事拘留14人,缴获“易瑞沙”等抗癌类假药8600余盒,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视频通话的方式低价购入高价售出,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销售假药,案值1600余万元。

    辽宁本溪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2013年3月,在食药监部门配合下,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缴获生产设备2套、原材料胶囊200余万板、包装物60余万套、生物降压素牌双参胶囊等20种伪劣保健食品、药品20余万盒,捣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黑窝点11处,案值2000余万元。

    主持人 颜江瑛: 此次公布的十大案件具有一些典型共性:一是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二是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为主。三是违法犯罪分子以“黑窝点”“小作坊”的形式制售伪劣产品,形成了地下链条,违法犯罪手段隐蔽。

    当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制假售假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

    颜江瑛: 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出现的新特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积极应对,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通过推进立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刑法》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间打假协作,有力加大对案情复杂、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四是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部际间合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形成全社会打假合力。

    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使命神圣,责任重大。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我们要出重拳、下猛药,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坚决维护食品药品领域法治诚信的良好市场秩序。

    借这个机会,感谢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参与和理解,特别要感谢媒体朋友的辛勤工作和监督参与!最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一如既往地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向本辖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是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我们高度重视公众投诉举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举报电话是:12331,也可以通过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向我们提供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线索。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发布就到这儿,谢谢大家。下面欢迎记者朋友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我想请问毛局长一个问题。我刚才看了一下10个案例当中,相对来说,领域还是比较集中在肉类安全和保健药品等方面。请毛局长总结一下,近年来在查办的这些违法案件当中,有没有出现一些共同的特征或者特点?你们在查办这一类案件当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遇到的主要困难又是怎么去克服的?谢谢。

    毛振宾: 你观察很细致,确实是这样。通过十大案件,刚才主持人讲过,主要的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这10个案件涉及到多个省份,有一些甚至到20多个省,涉案金额很大,影响也特别恶劣,也就是说,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这是第一个特点。

    第二个特点,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以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物质为主。

    第三个特点,犯罪分子现在大多都是以“黑窝点”、“小作坊”的形式来制售违法产品,形成了地下黑色产业链条。所以,违法的手段也非常隐蔽。这10个案件虽然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很典型,同时也反映出整个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面临的一些问题。比如食品药品整个产业业态比较复杂,分布特别广泛,且数量众多,有证企业和非法窝点并存,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另外,现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成本比较低,技术简单,在高额暴利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唯利是图,铤而走险,大案要案时有发生。

    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主要违法犯罪手段仍以非法添加为主,添加的物质越来越不易检测,添加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给监管执法带来一定困难。

    当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从违法主体看,“黑窝点”与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一方面,在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小散乱的业态比较集中,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屡禁不止。这些“黑窝点”制假售假分工很细、生产工艺简单、生产成本较低、流动性比较强、对外界警惕性高,逐步形成了制假售假的地下产业链。另一方面,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极少数企业为追求非法利益,以化工原料代替药用、食用原料,或以假劣原料进行生产,或虚开、冒开、代开以及使用虚假发票,违法违规经营销售药品,甚至伪造生产记录、合同、发票等手段逃避监管。

    从违法渠道看,由传统的售假渠道向新兴的网络等渠道逐步转变。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逐步由原来实体店面、固定场所等传统渠道向网络销售等新型渠道、平台转变。譬如,不法分子通过在境外设立服务器,注册域名并建立网站,发布虚假食品药品广告,使用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组织进行生产、销售,再通过频繁变换物流公司快递假劣产品。

    从违法手段看,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复杂隐蔽。随着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逐年增大,不法分子反侦查、抗打击、可再生的能力极强。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违法犯罪手段愈加复杂、隐蔽。在制假售假团伙内部,一般都分工具体,相互配合,生产、包装在异地进行,广告发布、产品邮寄、赃款收取等各环节相分离,甚至上下线间通过网络单线联系、互不见面,个别环节被查获不会摧毁整个制假售假网络。刚才您还提到,我们在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在哪些方面有问题和困难,我不妨说一下。

    一是案源追溯难。不法分子一般利用网站发布食品药品信息,通过非接触方式达成交易意向,产、供、销过程具有较高的隐蔽性,难以追溯。

    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取证权限、取证能力、取证手段的限制,行政执法部门难以获取并锁定关键信息和证据。

    三是因物流、网上购物等产业的发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分子通常为跨区域作案,违法产品生产、寄递、信息发布、赃款收取等各环节相互分离,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客观上加大了案件查处的难度。

    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近年来,尤其是2013年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积极应对复杂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尤其是刚才在十大典型案例中,我们媒体也能够感觉到形势和手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也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尤其是公安部在严厉惩处打击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老百姓最喜欢、最希望也是最放心看到这些犯罪分子得到惩处。请问公安部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华敬锋:食品药品的问题老百姓很关心,领导也很关注,媒体记者朋友们也很关注。公安部有一个理念,就是以人民利益为盼,为人民利益而战。老百姓关注什么、关心什么,我们的警力就要往哪儿发力。近年来,公安机关以打击食药犯罪为重点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的专项行动。去年,又专门部署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的专项行动。去年一年,我们破获了3.4万起食品犯罪案件,抓获了4.8万名嫌疑人,捣毁了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8万个,破案总量是2012年的2.6倍,同时侦破了药品犯罪案件9000余起。这些是我们全国公安机关奋战的结果。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食品药品涉及的战线很长,涉及的领域很多,所以我们突出了和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比如去年着重打击了地沟油、乳制品、病死肉、假牛羊肉,我们下重拳、突出重点。

    第二,强化主动出击。我们说强化主动出击,是因为我们本身公安机关的任务就很繁重,不能等着群众来报案,不能等着行政部门来移交案件,我们要主动出击发现线索,主动排查线索,主动和监管部门联手,找线索、发现线索,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打早、打小、打苗头,及早地摧毁犯罪网络,减少现实危害。比如去年针对有些媒体报道的假羊肉,说羊肉里面掺了别的肉,报道以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组织在全国开展暗访行动。我们原来暗访都是黄赌场所,但是去年的暗访是围绕肉制品市场,我们组织到一些销售点、包括火锅店等主动买肉,买完以后送检,看看肉的合格率多少。通过这个来分析哪些地方肉的质量不好,哪些领域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性打击。我们在全国买了1.7万份肉进行检测,根据发现的问题经过三个轮次的打击,有效地整治了肉制品市场秩序。

    第三,注重源头治理,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公安机关的打击只是后端,发现问题了,构成犯罪了,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通过打击,发现监管中有什么问题,我们要及时提请监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把源头治理和末端打击有机结合起来,食品药品安全才能见到很大的成效。所以,我们打的同时,通过案件侦破发现监管、发现一些领域存在哪些问题,甚至潜规则的问题,及时提请有关部门注重源头治理、前端治理,把问题消灭在前端。

    第四,主要破解了执法难题。打击食品药品最大的问题是法律依据不太充分,我们及时通过调研,通过办案遇到难题,会同食安办、中央政法委、高检、高法几家部门出台了惩治“地沟油”犯罪的通知,出台了“打击食品犯罪的司法解释”,同时推动出台打击假药的司法解释。因为没有法律的利剑,没有法律作为支撑,我们就难以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所以我们去年一个着重点就是加强司法解释。我们去年抓了这项工作。有了法律利剑在手,把剑铸好了,才能斩断犯罪分子作恶的魔爪

    光明日报记者:近些年食品药品案件有增多的趋势,而且案情也是越来越大。下一步具体对食品药品案件打击和惩处的力度会有一些变化吗?

    毛振宾:刚才华局长讲,公安作为末端加大了打击力度,作为前沿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目前这些突出问题,从2013年食品药品总局成立以后,党组高度重视,强化食品药品的稽查部门,提出把查办案件作为稽查局的核心职责,查办案件是稽查人员工作的主阵地、主战场,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针对目前食品药品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违法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链条隐蔽等特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强化稽查部门查办案件的核心职责,一是不断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二是重点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充分发挥《刑法》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对涉刑案件依法严惩。三是强化对各地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明确“四品一械”稽查打假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着力处理突出问题。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推动地区间打假协作,有力加大对案情复杂、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及早发现案件线索,立案追查。加强部际间合作,充分发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的协调议事职能,继续完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部门打假合力。作为总局稽查部门,我们将会认真总结这些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发生的规律,树立“以案件领衔,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的理念,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危害民生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颜江瑛: 从两位局长回答问题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安的积极主动,不断地发现案件,主动出击;食品药品监管从日常监管出力到稽查执法的力度,从这几个工作举措当中可以看出一个理念,就是对于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零容忍”,这种力度在这几项工作当中都体现了出来。下面继续提问。

    新京报记者: 刚才发言人和两位局长谈到应对食品药品造假的新形势、新问题,两个部委进行了紧密的配合。经过一年的合作,这两个部门在分工协作之间取得了哪些比较有效的经验?还面临哪些沟通不是特别畅通待磨合的问题。之前业界也在传,说我们为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的力度,可能在公安部设立食药警察机构,这个传闻现在是不是有一些落实,想问一下有没有这样的计划?谢谢。

    华敬锋: 刚才毛局长介绍了公安和食药是两个合作非常好的部门,我们之间能够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相支持,这两个部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密不可分,没有他们的移送,没有他们配合我们的鉴定、检测和其他技术支持,公安部门办案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公安的办案工作发现的问题、好的建议,反过来又通报给监管部门,使他们更好的有针对性的加强治理,我们两家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合作取得了共赢。第二,刚才说到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食药犯罪侦查局的问题,这个事情应该说,去年国务院已制定相关文件,主要是为了加强打击食药犯罪的力量。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有关部门正在协调。谢谢。

    法制日报社记者: 刚才华局长谈到法律依据不太明确的问题,我看食药监局和公安部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能不能具体介绍主要是哪些领域?据我所知,以前销售不明死因的比如鱼、肉,要有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才会判刑,现在只要销售就有罪,怎么判,将来法律上有没有一个规定?

    毛振宾: 这几年确实存在一些不明死因的或者病死的一些畜禽流向市场的问题。在过去“九龙治水”的阶段,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去年改革以后,主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农业部。我们这两个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协作,前一段时间,国务院法制办已经着手食品安全法重新修订,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对这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近期,我们和公安部就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会商,有的还会同高检、高法一起协商。去年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专门对这个问题作了规定和解释。

    颜江瑛: 我补充一下。去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针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出台了“两高”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有一个非常大的力度,就是对当时比较模糊的一些食品安全犯罪加大了对刑事处罚的力度。刚才华局长说了,现在正在和“两高”针对药品的违法犯罪制定司法解释,对相关的药品违法犯罪条款做出进一步明确,以加大刑事处罚的力度,充分体现政府对违法犯罪打击的力度的决心。另外一个大的变化,现在我们正在着手对药品管理法的进行修订,在这个修订当中,也同样跟食品安全法修订一样的主导思想,就是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欢迎在这个修法的过程中,大家充分表达意见,因为我们修法是开门修法。

    人民公安报社记者: 请问华局长,刚才介绍了联合打击情况下取得的成效。那么,对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请您做一下介绍?谢谢。

    华敬锋: 刚才说到,公安机关主动出击、主动作为,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打击的过程中确实感觉到遇到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总的感觉,就像法制日报的记者也问到,一是打击力量不足的问题。大家知道,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任务非常艰巨,公安机关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在任务很繁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打击食品药品这些新型的犯罪,而这项工作专业性又很强。目前,虽然山东、河北、辽宁等地也成立了专门打击食药犯罪的总队和大队、支队,但是从全国来说,公安机关还没有从上而下建立一个专门的队伍。所以,从打击力量来说,是不够的。

    二是部门的联动,刚才说到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得很好,但是打击食药犯罪还涉及到质监、农业、工商等很多部门,都有一些配合的问题。在配合的过程中,行刑衔接还有一些不顺畅的地方。我们已经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

    三是法律不足的问题,虽然我们已经推动出台了打击食品犯罪的司法解释,药品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也得尽快制定。但是,这些领域中,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试图用一个解释、一个规定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确实很难。我们办案过程中在法律上还遇到了不少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尽管有这么多的困难和问题,但是全国公安机关将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另外,我们加强合作,特别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通过双方的合作,形成工作的合力,形成打击的合力,为保卫百姓的餐桌安全、用药安全,我们愿意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医药经济报记者: 刚才毛局重点讲到,互联网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但实际上消费者在接触互联网,就是在上当受骗之前最先接触的是互联网上的一些违法宣传和虚假广告。请问毛局,这些违法犯罪和虚假广告有哪些特点?另外,我们稽查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整治互联网违法广告和虚假宣传?

    毛振宾: 随着互联网时代快速来临,网络销售食品药品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应运而生。网络的特点大家都知道,具有隐蔽性、辐射性、虚拟性,网络成了食品药品售卖的自由平台,鱼龙混杂,也是问题丛生的地带。通过网络搜索,不难发现销售食品药品的网站很多,但是现在可以肯定的说,有部分网站未经审批、备案,不具有合法的资质。从稽查局来说,我们特别关注网上的非法广告,下一步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网上违法线索的收集,依法严肃查处。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投诉举报、日常监管、舆情监测、电子监管等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专门建立违法广告的日常监测机制,查到了违法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追根溯源,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这方面,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去年福建省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网络违法线索,查处了近亿元假冒药品的大案。

    二是加强督察督办,严查大案要案。加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督办、协同查处、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打假合力,指导全国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尽量从合法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利用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尽量选择到医疗机构或实体药店购药。特别是药品,确实有网上购买需求的时候,建议大家从合法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交易服务的网站来获得药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我们也呼吁公众积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违法网站和食品药品的信息。

    颜江瑛: 我补充一下。一是在互联网网上售药只能卖非处方药,就是OTC的药。二是互联网在网上售药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书。互联网上对药品的信息发布,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互联网信息发布的许可。因为药品确实和我们健康生命安全紧密相关,而且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我们为什么在互联网上不允许销售处方药,就是为了让大家更安全的使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如果使用不当,也有安全性的问题,所以我们对互联网药品的交易是有严格的规定。三是希望大家更好的辨识在哪些互联网的网站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可以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获取这样的信息,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自己能够在正规、合法的互联网网站上进行非处方药交易。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

    今天特别感谢各位媒体来参加公安部和食品药品监督总局的联合发布会,从今天的联合新闻发布,大家可以看到,政府部门间密切合作,共同保护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今天邀请媒体朋友们参加,也是希望大家能够跟我们一起形成一个共同监督的局面。刚才,我们发布的十大案例谈到了三个共性,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就是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恶劣,这更需要媒体和公众给我们及时提供一些信息,我们除了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执法、加大主动出击的力度以外,更需要公众和媒体一起参与,共同形成一个社会公治的良好局面,让我们共同维护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谢谢大家。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今天再感谢一下经济日报给我们提供了这个发布会的现场,还有中国网的直播。谢谢。

中国网络新闻报采编员 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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